为了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,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,根据国务院令第292号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、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》规定以及信息产业部[2005]501号电《互联网站管理工作细则》的通告,按照“先备案后接入”的要求,调整流程如下:
注册会员------进入系统提交申请------办理付款------域名注册成功、网站设置成功------用户再次进入系统提交网站备案申请------ICP备案成功放置备案电子文件和备案号------网站开通。
注:
1、“域名注册成功、网站设置成功”是指IIS、FTP、IMAIL设置成功,但IIS状态停止,FTP状态正常,用户可上传网站文件,但不能够浏览。
2、下图中线图为正常开通流程,需要做域名URL转发依左线图流程,用户自行备案依右线图流程。

备案电子证书文件放置方法:
1.请将备案证书文件bazs.cert放到网站的cert/目录下。该文件放置后的路径是http://网站域名/cert/bazs.cert,此文件供查验用不可正常访问,其中“网站域名”指的是您的网站域名。
2.将备案号/经营许可证号显示在网站首页底部的中间位置,并超链接到信息产业部网站http://www.miibeian.gov.cn,如当地电管局另有要求则以当地电管局要求为准。
附:《互联网管理工作细则》
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》
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